各市、州、直管市团委、教育局、人社局、科协、学联,各高校团委、科协、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8年“创青春”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将于近期启动。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二、参赛内容和对象
大赛下设3项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推进步骤
大赛分校级预赛、全省复赛、全省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校级预赛(4月20日前):4月20日前,各参赛高校举行本校预赛。4月23日前,各参赛高校将参加全省复赛的项目、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汉理工大学团委)。
2.全省复赛(4月下旬至5月上旬):组织全省复赛评审,评选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参赛高校。
3.全省决赛(5月下旬):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按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创青春”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省高校就业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地、各高校要在继承和发展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举办以来所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完善赛制,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
2.健全机制,加强指导。各地、各高校要在总结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办赛经验的基础上,参照赛事具体规则,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积极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要在对参赛项目和个人的奖励支持上,注重与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衔接和延伸。要建立一支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创业培训指导,组织开展创业实训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
3.整合资源,注重转化。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整合校内资源,积极发掘本校有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化参赛团队组合,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参赛项目的核心竞争力。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注重引入风险投资和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大赛提供资金、资源、智力等方面支持,努力推动参赛项目的成果转化。要积极探索,出台相关政策,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利,支持项目成熟的大学生创业。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高校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要广泛宣传“创青春”品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推动大学生创业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要借助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和社会上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大赛有关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武汉理工大学团委联系。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王 鹏 陈 庚
联系电话:027-87235272
武汉理工大学团委
联 系 人:尹 杨
联系电话:027-87850840
电子信箱:hubeicqc2018@163.com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
邮 编:430070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