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决策部署,鼓励和扶持青年自主创业,为我校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切实有效的扶持和资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和学校有关意见,现就2014年度武昌理工学院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申报人须是我校全日制统招本专科学生。
2、申报人为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
(二)申报材料
1、《武昌理工学院大学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创业计划书。
4、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复印件。
5、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项目,需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
6、接受过或正在接受创业孵化的项目,需提供创业项目孵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策划书、申报表、其他支撑材料。
2、学院负责对本院提交的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3、学院汇总后统一推荐报送创新创业俱乐部办公室(校团委办公室)。
4、申报时间截至4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评审
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评审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
(一)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由校内有关领导和教师组成。
(二)评审程序
1、书面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分析评判,考察申报人的创业能力和创业项目的可扶持性,确定项目调研名单。
2、专家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项目有关情况,确定拟资助项目和拟资助金额。已工商注册项目直接入围资助名单,资助金额由专家审定。
三、公示与公布
经评审通过的拟资助项目,在非专业素质教育学院及学工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拨付扶持资金。
四、项目资助
(一)资助金额
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规模、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经评审每项目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具体资助金额分为三个等级: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资金拨付与使用
1、在资助项目公布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资助资金。
2、受资助项目需要制定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并报校创新创业俱乐部办公室(校团委办公室)备案。
3、学校有权对受资助项目的运营和资金事情情况进行审核。
五、其他事项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资助资金。对骗取、挪用资助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并追回资助资金。
(二)确保资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实施无关的支出。
(三)资助对象从接受资助起一年内,每学期期末向学校(校团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并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对创业项目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本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由李曼老师负责。
咨询电话027-81652033 邮箱10942413@qq.com
武昌理工学院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
武昌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