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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申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3-03-30 阅读:

各学院、各科研单位:

根据《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试行)》,现将2023年度武汉市知识创新专项项目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知识创新专项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项目和曙光计划项目。

(一)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1”原创性突破。

(二)曙光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科研起步阶段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科学探索。

二、支持强度

(一)基础研究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少于20万元。

(二)曙光计划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

(三)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可自筹资金,在保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上述规定标准的情况下,适当调整项目立项数量,但立项数量不能超过分配指标数的2倍。

三、项目组织单位范围

分配有立项指标的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见附件1),具体立项指标见申报系统。

四、相关要求

(一)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组织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2.聚焦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3.优先支持有成果转化前景的研究项目;

4.优先支持湖北实验室、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预制)等国家级平台项目以及承担武汉金银湖实验室、武汉量子技术研究院、武汉数据智能研究院、武汉光化学技术研究院、北大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武汉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任务的研究团队项目;

5.鼓励各单位对2022年执行情况较好的项目给予滚动支持(不受项目是否验收影响)。

(二)曙光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项目负责人是组织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三)规范项目申报。本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0236月—20256月,《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以PDF格式上传的《项目申报书》应签字盖章,与在线填写的研究内容、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主要内容一致(涉密项目应进行脱密处理后再上传)。

(四)简化项目管理。项目经费实行“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项目验收实行“备案制”管理,参照《市科技局关于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和项目验收“备案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武科〔202023号)执行。项目立项后不另行签订项目任务书,根据《项目申报书》中的考核目标进行验收。

(五)自主审核立项。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根据分配的立项指标,按公开、公正、择优原则,自主确定立项项目,并将项目立项实施方案(包括项目选择方式、项目管理方式等)、项目申报书、单位推荐函(包括推荐立项项目情况、整体绩效目标)、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等报市科技局。

(六)相关限制。已被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单位(高校限制到院系,医疗机构限制到科室)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材料提交

(一)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

1.登录系统。登录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http://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以项目负责人账户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在线填写。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3年度项目-前资助项目-知识创新专项-基础研究项目或曙光计划项目”,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材料。将签字盖章后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点击“提交”,该项目提交到项目申报单位。

4.提交项目。用申报单位账号登录,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武汉市科技局,资料提交完成。

(二)单位推荐材料提交

各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在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网上提交,纸质版报送市科技局。需提交的材料为:

1.单位推荐函(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2.关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3.项目立项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4.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网上按照基础研究和曙光计划等两类项目分别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线下提交纸质版各1份)。

5.所有推荐立项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本条第(一)点“立项项目材料网上提交”程序网上提交,线下提交纸质版1份)。

六、材料提交时间及咨询方式

材料网上提交时间为2023313-202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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